紅網瀏陽站12月29日訊(瀏陽日報記者 羅時茂 通訊員 楊柳)洞陽鎮的包工頭鄧某欠了19人借款、勞務工資、建築材料款、裝修款等共計220餘萬元。為了追討欠款,2008年以來,19人無不心力交瘁,陸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  近日,法院對鄧某名下部分門面強制凍結的過程中,遭到其妻謝某暴力抗法。目前,謝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刑拘。
  從12月25日至2015年3月30日,市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和市公安局聯合開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、裁決罪,妨害公務罪,非法處置查封、扣押、凍結財產罪等犯罪的專項行動,對涉及以上罪行和小額民生案件開展集中執行專項活動。
  包工頭欠19人220餘萬元不還
  鄧某是洞陽鎮人,早在2008年,他就在當地承包工程,陸續拿下幾個地塊的工程建設,業務做得風生水起。
  然而,也是從當時起,一些人開始了和鄧某的討債拉鋸戰。雖然法院判令他還錢,債權人贏了官司,仍舊拿不到錢。
  從2012年3月份開始,陸續有債權人到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“我們把涉及鄧某、謝某夫婦的案件進行併案,共有19名申請人,標的共計220餘萬元。”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張磊介紹,這些欠款有的是跟親朋好友的借款,有的是工地上工人的勞務工資,有的是裝修合同糾紛,還有建築材料買賣合同糾紛和建築施工工程合同糾紛。
  這些款項一拖幾年,鄧某成了老賴,別看他出入開著奔馳車,但法院調查發現,其名下沒有可執行的財產,奔馳車也沒登記在他名下,強制執行難度大。
  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其妻阻礙被刑拘
  直至2013年1月25日,根據調查,法院依法查封鄧某位於經開區山地街的門面,要求其履行還款義務,但其仍拒不執行。
  由於變賣未果,收到19名債權人以物抵債的申請後,近日,法院強制凍結其中兩個門面,用以抵償債務。但在強制執行過程中,遭到其妻謝某的強力阻撓,意圖衝破警戒範圍,並踢打民警。
  當天,謝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,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。在看守所,謝某悔悟自己昏了頭腦。
  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李守榮介紹,在強制執行過程中遭遇暴力抗法的案件非常罕見,這是近7年來,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因此獲刑的第一人。
  夫妻占房不騰退法官借聯動機制強制執行
  記者從市人民法院瞭解到,鄧某一案並非法院近期強制執行的第一案。2012年,李某夫婦因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,向朋友李某某、梁某某共計借款61萬元。由於李某夫婦未按期還款,經多次催促未果,2013年,李某某和梁某某向法院起訴,判決生效後,李某夫婦仍拒絕履行還款義務。
  為儘快實現申請人的勝訴權益,承辦法官經過調查後發現,被執行人在城區有兩處房產,便依法對其中一處房產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、拍賣。9月15日,房產拍賣成功,承辦法官多次找被執行人商談,要求其騰退房屋,並張貼了強制騰退公告,但被執行人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。
  12月18日,在市司法局公證處、被執行人所在地的社區工作人員和媒體的見證下,法院對該房產的房屋內物品一一登記備案後依法強制騰退,該案最終得以圓滿結案。
  
  公檢法聯合打擊“三罪”老賴
  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聯合下達《關於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、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》,三部門聯合打擊老賴。
  “這次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、裁定等犯罪行為的專項行動,力度空前。”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戴智明表示,要建立健全法院與檢察院、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機制,綜合運用好執行聯動威懾機制,充分發揮好群眾參與協助機制。持續保持堅決打擊抗拒執行的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,切實改變執行難的現狀。
  據介紹,對於一些“跑路”逃避執行的,公安機關將採取偵查措施。同時,外地公安機關可就地對其實施司法拘留。
  以此為契機,瀏陽市也決定自12月25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止,由市政法委牽頭,市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檢察院、市公安局聯合開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,妨害公務罪,非法處置查封、扣押、凍結財產罪等犯罪的專項行動。
  對涉及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和小額民生案件(勞資糾紛、勞動報酬、撫(扶)養費、贍養費、民間借貸、人身損害賠償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、離婚財產分割等)開展集中執行專項活動。
  
  限期投案自首者可從輕或減輕處罰
  今天,本報受權發佈141名“老賴”的身份信息,李守榮表示,限令涉嫌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、裁定,妨害公務,非法處置查封、扣押、凍結財產等犯罪在逃人員在2015年3月30日之前到公安機關、檢察院、法院或有關單位自首。
  經親友規勸、陪同投案的;親友主動報案後,將犯罪在逃人員送去投案的;委托他人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、電話投案,本人隨後到案的,只要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,依法均可視為自首。在限期內自首的,依法予以從輕、減輕處罰;其中犯罪較輕的,可以依法免除處罰。
  如果公民此前曾經包庇、窩藏犯罪在逃人員,只要能夠主動檢舉、揭發並提供線索協助司法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員,其所犯的包庇罪、窩藏罪可以依法從輕、減輕處罰。有重大立功表現的,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。但如對包庇、窩藏事實拒不交待的,經查實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  限令有拒不執行法院判決、裁定等違法行為的被執行人在2015年3月30日之前到瀏陽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,如實申報個人財產情況。委托他人代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;經親友規勸、陪同到庭,能如實申報個人財產情況,積極履行義務的;依法均可視為對違法行為有認識和悔改表現。在限期內自動到庭的,依法予以從輕、減輕處罰。其中違法情節較輕的,可以依法免除處罰。
  同時,法院執行懸賞公告,公開懸賞查找141名老賴的財產線索或人員下落。公民舉報違法犯罪行為可撥打當地110報警電話舉報,或者撥打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電話(0731—83609285)舉報。
  
  141人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
  李守榮介紹,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“老賴”,將採取“限制高消費”的嚴厲措施,同時,還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。
  最高人民法院已同中國工商銀行、中國農業銀行、中國銀行、中國建設銀行、交通銀行等金融機構展開合作,實現共享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,銀行機構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信用評級系統,不再向其發放貸款及其他融資形式。
  “這種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融資渠道的方式,等於掐住了其命脈。”李守榮表示。此外,還將限制其工商註冊等一切需要用到徵信系統的業務。
  他表示,這141人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。  (原標題:瀏陽公檢法聯合追“老賴”阻礙執行被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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